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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3日,邓朴方主席率中国残联领导视察了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并做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国聋儿康复工作。这一年,全国聋儿康复工作紧紧围绕聋儿康复行业规范化管理、“听力助残”工作、专业队伍培养、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社区聋儿康复工作等方面开展,全年共对18,448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聋儿家长20,718名,培训各类专业人员2,632人次,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7,032名,为8,761名贫困聋儿配戴了助听器,入普率为24.5%。
一、聋儿康复机构建设
1、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
“十五”期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对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实施“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管理。2003年,全国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基本现状进行综合性调查,明确了其设备、人员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建设进程,为分级分类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做好准备。目前,已有15个中心已提出了验收申请。申报一类中心的有: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河南、广东、湖北(民政)、宁夏、陕西;申报二类中心的有:内蒙、湖北(残联)、广西、重庆、河北;申报三类中心的有:贵州。
各省聋儿康复中心积极配合,以分类建设达标为契机,认真结合建设标准,在找问题、找差距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加大机构建设的力度,完善和强化其功能;省残联积极协调,争取政府支持和投入,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上海市按照一类中心标准筹建了隶属残联的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将原隶属民政的中心改为语训部;黑龙江省将原来民政厅下属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所与省残联下属的聋儿康复指导中心合并,建立隶属残联的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这些工作理顺了省级聋儿康复中心的关系,为省内聋儿康复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庆市残联将康复工作重点放在聋儿康复工作上,并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拨出专款200万元购买设备,加强了中心硬件建设。
在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上,尽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各省发展不平衡,以往各地普遍存在的资金与专业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欠规范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一些省残联对省聋儿康复中心的发展重视程度不够,省级聋儿康复中心没有按照省级聋儿康复机构标准进行建设,功能极不健全,甚至滑坡,如:山东省将按照一类中心建设的语训业务用房挪用、挤占,仅开展了听力门诊工作,聋儿语训、社区指导工作均未开展,无法发挥省聋儿康复中心的技术资源作用。
2、语训部规范管理
各省在做好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地市级语训部的建设力度,以适应康复需求。2003年,全国共新建语训部9个。截止2003年底,全国累计建设语训部已达602个,提前完成“十五计划”中600个语训部的建设任务。从各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来看,湖北、海南、重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七省尚未完成“十五”建设任务。
甘肃省残联组派小分队,深入十几个地州市,对聋儿语训部检查验收,帮助其完善功能;广西自治区启动筹建全区示范聋儿语训部工程,以加强各地机构建设。吉林省全面加强地市级聋儿康复机构基础建设,全省9个市、州级语训部有6个喜迁新楼,其余3个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在聋儿康复系统稳步发展的同时,社会上各类聋儿康复和语训机构也日益增多,一方面促进了聋儿康复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机构康复水平良莠不齐,在师资水平、康复设备、训练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损害了聋儿的利益。因此,必须加强行业管理,对社会上各种的聋儿康复机构加以引导和规范,以保证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2003年度,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已在这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开始进行整体规划,取得了一定成效。
3、人工耳蜗基地建设
人工耳蜗技术在我国的开展,为更多的极重度聋及全聋的孩子听声学语提供了条件。2001年与澳大利亚耳蜗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在开展人工耳蜗一体化服务、建立人工耳蜗康复基地、研制质优价廉人工耳蜗产品、培训等方面作了许多具体的工作。至今已有10个康复机构通过验收成为挂牌的中澳小儿人工耳蜗康复基地,基地收训术后聋儿数量也逐年增多,由2002年的二十人左右增至一百多人。
各基地通过几年教学实践,积累了一些康复教育经验,也发现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此全国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组织基地专业人员在深圳举办了小儿人工耳蜗技术经验交流会,各基地对人工耳蜗植入术前评估和术后康复的两个关键环节(即小儿测听技术和单训)进行技术展示和演讲,通过讨论和专家点评,起到了具体指导作用。
虽然建立了人工耳蜗康复基地,但在管理上、如何调动基地的积极性上工作力度不大,基地建设随机性大,就此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和澳大利亚人工耳蜗公司进行了商议,力求在改善聋儿单训条件上给予切实的帮助。
二、“听力助残”工作
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难是制约聋儿康复率提高的重要因素,“听力助残”工作的开展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的实施,使“听力助残”工作深入开展,从单纯的助听器供应服务,延伸到了康复训练。让贫困聋儿不仅能够配戴助听器,还能接受康复训练,确保了康复效果。在项目执行中,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使更多的贫困聋儿受益。
2003年7月,听力国际组织在我国开展了对贫困人群助听器服务的实验性研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及全国32个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参与了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实施是为了了解发展中国家贫困聋儿在助听器配戴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研究符合国际标准且聋儿能够承受的助听器及相关服务,为贫困聋儿助听器配戴相关标准的制订提供依据。使“听力助残”工作从具体的操作延伸到了实验性研究和相关标准的制订。
2003年,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7,032名,为8,761名贫困聋儿配戴了助听器。
在“听力助残”工作开展中,各省加大了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关贫困补贴、减免政策,部分省还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计划和全省康复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了“听力助残”工作的有效开展。四川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听力助残”工作纳入全国“大盘子”统一管理,筹集资金,免费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河北省明确经费补贴标准,从康复经费中拨出专款,省、市残联各为每名贫困聋儿补贴300元。
部分省结合“爱耳日”、“助残日”及省内开展的助残活动,多方协调,充分动员各界力量,筹集资金,落实“听力助残”专项经费,并组派技术小分队,深入基层,为贫困聋儿服务。山西省协调到台商的1000万元捐赠,为贫困聋儿康复训练和助听器配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河南省采取省内支援、市对口支援的形式,组派省内聋儿康复专家组成“助听”医疗小分队,深入21个边远、贫困县,为1200余名聋儿提供康复服务。
目前,“听力助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省专项经费得不到保障,“听力助残”工作开展不到位,连续三年进展缓慢,“十五”任务尚未完成,如安徽、江西等省;二是部分省虽然完成了“听力助残”助听器的定购任务,但不能及时地、保质保量地为聋儿验配,未达到“听力助残”工作的真正目的。
三、专业队伍建设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目前,我们从事聋康事业的这支队伍,年纪轻、学历低、专业化程度不高,在数量与质量上都严重制约着事业的发展。专业队伍的人才梯队建设问题,一直是全国聋儿康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想尽种种办法,从整体上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总量和素质,以适应聋儿康复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2003年,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努力推进《长江新里程计划聋儿语训师资培养项目》
作为《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之一的聋儿语训师资培养项目,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在2001年到2005年间,为基层系统培养具备听力语言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等职业素质的语训教师500名,以缓解语训教师队伍的匮乏。这是一项着眼于聋儿康复事业可持续发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局的重要举措。此项目自启动之日起,便得到了中国残联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地方教育职能部门和绝大多数省残联领导、康复机构的大力配合,截至2003年底,本项目已招收317人(其中成招学生92,普招学生225人),完成项目任务进度的63%。目前在读的(02级和03级)学生224人,已毕业的(02级)学生93名,已于2003年9月分赴全国各基层聋儿语训工作岗位,毕业学生分别安置在31个省份就业(其中安排在省级中心的31名,安排在地(市)级语训机构57名,县及以下的2名),此外还有3名学生因各种原因拒签就业协议(未颁发毕业证书)。首届学生的毕业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汤小泉理事长、李嘉诚先生的代表亲自出席了此次毕业典礼,通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训作品展示,对他们两年来刻苦学习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明确指出这是以改革和创新精神培养出的我国第一批具备听力语言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等职业人才,他们将有力地充实我们的专业队伍,培养他们是我们的义务,用好他们是我们的责任。
2003年整个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除了客观上用人体制和编制配置因素之外,主观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省缺乏对《长江新里程计划聋儿语训师资培养项目》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不能站到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局高度通盘考虑,导致了在毕业安置工作方面表现为职责不清。毕业安置工作需要各省安排就业的职能部门(教就处、康复处、人事处)协同配合,但实际情况是具体工作未明确落实到人,相互推诿。这一问题必须得以改善,才能确保今后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开展合作办学
继续拓展合作办学思路,除完成与山西医学院、吉林大学研究生班合作办学的教学与实习任务外,根据聋儿康复一线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更新的要求,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特殊教育专业言语病理学方向的研究生课程班,招收来自全国聋儿康复系统、具备多年临床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员36名,圆满地完成了开学典礼和第一次集中授课任务。学员们反映良好,认为新开设的特殊教育科研方法、言语病理学及言语障碍矫治技术等科目非常重要、及时、实用。
3、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根据业务推进要求,针对专业技术发展需要,2003年全国共举办培训班3期,内容涉及小儿测听及助听器验配、早期干预、人工耳蜗、康复管理及多频稳态技术等多项内容,全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共计227人次。目前全国级的专业技术培训基本纳入了国家医学卫生系列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体系,考试合格者能够得到卫生部承认的国家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这标志着我们的专业队伍培训工作基本走上了正规化建设的轨道。此外,各地努力克服“非典”造成的影响,辽宁、安徽、广东、广西、甘肃、北京等地积极开展二级培训和业务讨论,更新聋儿康复教育观念,探讨新形势下的业务发展方向,很好地配合了全国的培训工作。
4、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实验技术系列需求调查
2003年在全国聋儿康复系统开展了听力语言康复实验技术系列需求调查,把握专业队伍整体状况,为逐步解决专业队伍职称晋升工作,做好准备。截至2003年底,除贵州、西藏两省未上报地市级需求数据外,全国共接到上报的符合填写要求的职称需求材料3011份。需要走新系列的有2127人(占总数的70.7%),其中具有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需求的有388人(占12.9%);具有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需求的有661人(占22%);具有申报实验技术系列初级职称需求的有1078人(占35.8%)。此次调查工作为我们掌握目前的专业队伍状况提供了重要信息,有助于下一步听力语言康复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审批资格申报工作的开展。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早期干预工作
2003年,各地把落实中国残联和卫生部联合出台的《中国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 作为工作重点,相继制定各种政策,建立试点,完善康复网络。截至目前,共28个省联合卫生、教育、妇联、计生委等相关部门转发或出台了新生儿筛查有关文件,建立了新生儿筛查制度。上海市建立“残疾儿童首诊报告绿色通道”,“早发现”的年龄继续提前,最小的仅5个月。天津、湖北、山西等省(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试点,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建立了随报制度,并尝试探索低龄儿童家庭康复训练方法。
浙江、广东等省在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早期干预网络,并着重推广试点经验。北京组建了小龄聋儿早期干预中心,定时定点定人对所有适龄聋儿进行早期康复教育,较好地解决了远郊区、县小龄聋儿的康复需求。四川出台了《聋儿康复早期干预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了早期干预的相关标准,使聋儿康复早期干预工作进一步规范。
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各省“早发现”正在逐步实现,但聋儿早期干预工作还未完全铺开,江西、海南、西藏三省(区)尚未出台早期干预实施方案,一些省虽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没有将文件真正落到实处,无法做到“早配戴、早训练”。主要原因一是家长学校作为早期干预工作实施的主要载体,工作缺乏计划性和延续性;二是缺少规范的、可操作性的家庭康复教材和低龄聋儿的训练技术,也影响了早期干预工作的开展。
五、宣传工作
1、 第四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2003年爱耳日的主题为“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在“爱耳日”期间,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爱耳日宣传一条街活动,制作展板、张贴宣传画、发放各类科普宣传资料,开展了大量专业咨询和免费测听活动,并组派515支听力技术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据测算,这次爱耳日宣传的受众人数已经超过1亿人次,1973家各类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为聋儿康复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全国各地的聋儿康复机构积极协调社会各界救助贫困聋儿,取得实效。全国共捐赠助听器2469台、人工耳蜗6套、听觉学习及评估仪210套等聋儿康复器具,并资助3838名聋儿接受了语言康复训练。
中国残联、卫生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还联合在西安市召开了旨在帮助更多贫困聋儿回到有声世界的“听力助残——关爱西部聋儿行动”现场会。国内外17家企业为西部贫困聋儿捐赠了价值293.26万元的康复器具。
2、举办听力国际科学大会
2003年10月,第五届听力国际科学大会在北京举行,世界卫生组织高级官员、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领导均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28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学术交流。大会共收到了听力、特教、康复、工程等领域四百余篇中外学术论文,就听力语言康复领域的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这是听力国际首次在我国召开的听力语言康复领域的国际盛会,也是听力国际历次大会中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听力国际、世界卫生组织、中外专家对本次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誉。第五届听力国际大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在国际专业领域宣传了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而且对提高我国听力语言科学的学术水平、促进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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