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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2年工作目标,本年度全国聋儿康复工作主要围绕 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聋儿家长学校,联合办学培养专业人才,““听力助残””助听器供应服务,实施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和推进聋儿早期干预工作等几方面开展。在中国残联的领导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各级残联的努力下,全国共对1.8万余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了2万余名聋儿家长,资助贫困聋儿1万余名,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1万余台,培训各类专业人员2428人次;成功地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 关于聋儿康复机构建设
⒈开展自查,找差距
为了明确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进度,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和强化其功能,2002年4月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下发了《关于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分类分级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依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找出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从各省自查结果来看,目前我国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达到一类的有11个,即: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河南、广东、云南、宁夏、陕西(原来申报19个)。 二类中心10个: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福建。三类中心5个:黑龙江、贵州、甘肃、青海、新疆。 未上报自查结果或未进行自查的省中心5个:山东、江苏、湖北、西藏、海南(饼图)
对自查结果的分析表明,在场地规模、康复设备等方面各省中心均达到或超过申报标准。一些省为了改善聋儿康复环境,提高收训能力,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力求最大限度的满足聋儿需求,如江西省聋儿中心在领导的支持下,将工作场地增加至1100平方米。吉林省聋儿中心筹资52万元,扩大了中心规模,添置了康复设备和大型玩教具。但大多数省中心在新技术应用、教学理念的更新、社区工作的开展、听力及电化教学设备的使用、聋健合一活动的开展等与其申报的类别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大部分省对于聋儿听觉补偿效果认识不到位,教育康复观念陈旧,训练方法落后,语训工作只停留于背儿歌、读课文上,对聋儿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思维能力培养不够,明显影响聋儿回归主流社会的能力。由于普遍存在的专业人员数量有限,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导致大部分省聋儿康复中心没能发挥技术资源作用。
⒉分类指导,抓规范管理
根据各省中心申报达标类别情况,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确定了5年分类指导计划,于2002年始,先选择几个基础较为扎实,功能较为完善的省中心作为分类指导的试点,全面加强建设,突出辐射能力的培养,达到一类省中心建设标准,并在5年内共同帮助各省切实达到申报类别标准。此项工作配合“长江新里程”教学基地建设一起展开,北京(中国)、浙江、广东、河南、山西5个省中心被选定为首批分类指导的对象。经过高质量的培训、3个月的实战演练和专家巡回指导,通过了严格的考核,目前这5个省中心工作流程规范,康复整合能力明显增强,康复技术水平大大提高,具备辐射本省及临近地区的能力,已基本达到一类省中心标准。
⒊巩固完善语训部建设,适应康复需求
语训部是聋儿康复的常设机构,应根据聋儿需求,不断巩固和完善,2002年,在各省的努力下,全国共新建17个。(加汇总表)截止目前,累计建设语训部593个。各省在巩固语训部建设的基础上,拓宽工作思路,动员社会力量,广开办学渠道,扩大聋儿受益面。例如陕西省51个语训机构中,在省残联、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外,还有25个民办语训机构。省残联对这些民办机构也给予积极扶持,每个语训班点资助5000—20,000元,并进行检查与指导,鼓励其为聋儿及其家庭提供科学的服务。从全国语训部建设情况看,距“十五”计划任务数(600个)仅差7个,10个省(天津、浙江、江西、湖北、海南、重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尚未完成任务。
㈡关于专业队伍培养工作
1、多层次办学,加强专业人才梯队建设
⑴开办大专学历教育
在中国残联领导、北京联合大学领导及中国残联教就部、康复部和北京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局部署、生源组织、考生动员、上线调查、指标调剂、录取核实和补招等细致周密的运做,截止2002年10月20日,北京听力语言康复技术学院已面向全国招02级学生120人(其中应届毕业生70人,在职教师50人)。考生最高分为570分,平均分为417分,高于全国平均录取分数线。此次招生工作中,大部分省在生源组织及招生工作中领导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运做,克服各方面困难,出色完成年度生源组织、招生录取任务。但在招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一些省对其专业队伍的培养、人才引进等方面缺乏长远规划,从而在招生宣传工作上力度不够,影响了生源的组织。
为了保证01级学生实践技能教学质量,全国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对确定为实践技能教学基地的北京、山西、广东、浙江、河南的21名指导教师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指导,使各“基地”做好了充分的教学及管理准备。根据教学进度安排,02级学生于9月份开始理论及专业课教学,01级94名学生于10月份分赴“基地”,进行实践技能学习。11月中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与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对各“基地”教学情况进行巡回指导,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承担“基地”教学的过程中,5个省中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在教学经费不能满足工作开支的情况下,分别完成了15-30名学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通过此项工作,这些省中心为全国培养了一批专业技能型人才,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队伍,增强了专业技术实力。
⑵办好研究生教育
与高校联合办学,培养高等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已完成与山西医科大学合办的“预防医学与统计学专业—聋儿康复研究方向”研究生班3名学员的教学协调工作;完成与吉林大学合办的“应用语言学专业—聋儿康复研究方向”研究生班10名学员的第三次面授教学工作;完成与首都医科大学听力学本科生班6名学生的专业课及实践技能教学;2002年5月,与北京大学合作成立了言语听觉康复教学基地,并计划于2003年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
⑶开展继续教育
结合工作需求,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2002年举办全国专项技能培训班2期,协助地方办班8期,内容涉及小儿测听及助听器验配、康复评估、听力康复技术、人工耳蜗、早期干预、家庭康复、康复管理及听觉言语计算机导航系统的应用等,加大了实际动手操作课程的比重,并严格考核,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合格者,颁发专业资格证书。积极与中华医学会联系,将全国专业技术培训纳入国家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体系。全年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709名,进修接待108人。
各省通过讲座、交流、竞赛等多种形式培训基层专业人员2428名,对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水平,满足聋儿康复需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例如,吉林省举办了“第二届聋儿康复知识技能竞赛”,山东省举办了“聋儿语训教师技能比赛”,这些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部分省对专业人员的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按要求选派参加培训人员,导致资源浪费;非专业人员挤占专业岗位,技术水平难以提高,影响康复效果。
⒉申办全国聋儿康复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代评工作
经过多年对专业队伍的建设,目前聋儿康复专业人员总数已达到7673人。为了明确我国聋儿康复专业人员队伍现状,规范行业管理,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办公室对全国省级康复机构所有在聘专业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岗位、编制、专业构成、专业与岗位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表明:聋儿康复事业拥有一支年轻化的队伍(35岁以下的占61%),但学历结构层次整体偏低以及半数以上语训教师职称无法解决,影响康复质量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从北京市聋儿康复中心了解到:该单位约有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专业技术职务,均希望能参加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为了解决语训教师职称评审难的问题,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积极与中国残联人事部沟通,力争通过国家人事部、中国残联联合发文,承担全国语训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此项工作已按照国家颁布的“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审条例”制定了聋儿康复专业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正在接受审批。
三、“听力助残”,帮助贫困聋儿康复
⒈深入开展“听力助残”工作
今年是“听力助残”计划实施第二年,自2001年全国实施“听力助残”助听器供应服务,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为贫困聋儿提供“半价”助听器以来,丹麦瑞声达、奥迪康公司等也纷纷为聋儿提供质优价廉的助听器,积极参与“听力助残”工作。为帮助靠助听器无法获得足够听力补偿的聋儿,去年11月,中国残联、卫生部和澳大利亚耳蜗公司共同组织了“让聋童回到有声世界——全国百个家庭受益活动”,将澳大利亚价值近18万元的24M型人工耳蜗优惠至12万元,对全国100名由于经济原因不能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聋儿提供服务。
与2001年相比,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大部分省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计划,申请专项经费,以全部免费或部分补贴等形式为聋儿配戴助听器。一些省还积极筹集社会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列表)。部分省在积极完成“听力助残”助听器订购任务的同时,还把及时将助听器配戴到聋儿身上作为工作重点,并结合爱耳日、助残日等活动,通过小分队等形式,深入基层,为聋儿进行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切实使贫困聋儿得到帮助,如河南、河北、甘肃、福建、广西等省。在各省的积极配合下,已经有2.4万名聋儿受益。
目前,“听力助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省没有将”听力助残”经费纳入政府专项计划,缺少稳定的经费来源,从而影响了任务的完成;二是部分省虽然完成“听力助残”助听器订购任务,但没有及时配戴到聋儿身上,不能真正使贫困聋儿受益。
⒉ 启动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
为了进一步加大“听力助残”工作的力度,扩大贫困聋儿的受益面,并解决贫困聋儿康复训练和就学的困难,2002年6月在重庆市召开的全国“听力助残”工作会议启动了“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此项目是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每年投入150万元, 地方按1:2比例配套300万元,救助贫困聋儿购置助听器及接受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从2002年开始实施,共执行3年。目前,32个省已全部下发了“关于‘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组,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落实了配套经费,被救助的3000名聋儿已经配戴助听器并全部进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为使更多聋儿受益,许多省都自筹资金,扩大救助对象,如新疆、四川残联除按要求配套经费外,另按1:1的比例增加救助名额。云南省残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按1:5的比例落实了配套经费,使受助聋儿全部免费配戴助听器和接受康复训练,切实解决了贫困聋儿的实际困难。
项目启动至今,尚未对执行情况进行考察,监督工作力度不够。2003年,中国残疾人基金会将会同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对各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已确保配套经费的可靠性、救助对象的真实性。
㈣关于第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是围绕“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的主题开展的。此次活动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在3月3日及前后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紧紧地围绕着爱耳日主题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助听器捐赠、技术小分队下乡、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组织聋儿进行诗歌朗诵比赛、广场咨询、医院义诊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据统计,此间全国贫困聋儿共接受捐赠助听器4155台;资助800名聋儿接受语言康复训练;举行捐赠仪式209场次;组派技术小分队176支,分赴308个县市为贫困聋儿免费提供服务;为聋儿进行听力测试21,707人次;培训、咨询243,654人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1613,584张;张贴宣传画114,001张;制作展板280块;条幅1,420条;共有中央、省、市、县四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1,015家新闻媒体参与播报。此次爱耳日活动主题鲜明,扶残助听、助学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很大,也使聋儿获得了最大的利益。
㈤关于早期干预及社区家庭康复工作
为了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国家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将“早发现”落到实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协助卫生部出台了《中国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这一计划的实施,将对全面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全国聋儿康复协调组办公室和一些省建立试点,积极探索早期干预、社区家庭康复模式与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例如山东在潍坊和枣庄市进行了早期干预工作的尝试性探索,潍坊市重点在早发现、早配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套残联、卫生、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严谨的工作流程;(图片)枣庄市重点在早训练及社区家庭康复网络的建设方面做了积极的尝试,形成了明确、完善的社区家庭康复指导网络体系,使聋儿及其家庭就地近的得到康复服务。仅枣庄市就已建立县级语训机构4处,乡镇级语训机构20多处,社区启蒙班3处,家庭语训点23个,共指导聋儿95名。(图片)部分省结合实际,通过家长学校,在家长培训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上进行了摸索,如:广东、河南、浙江、江西、云南、北京、深圳等聋儿康复中心开展了“母子同训”、“亲子教室”、“爱心妈妈”、“函授教学”、“家长资源教室”等多种形式的教学,目前,已逐步形成技术特色。
从整体情况来看,此项工作进展缓慢,虽然有的省已经出台了早期干预社区家庭康复工作实施办法,但是未将其细化,缺少具体的规划和操作办法;并且,缺少可操作性的家庭康复教材和配套的学具、教具也影响了社区家庭康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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